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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建立保安培训机制的方法

发布日期:2013年5月20日 来源:www.dgbaoan.net 已浏览2113次

一个合理的现代保安培训机制将会影响到保安服务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发展,那么该如何建立这样一个培训机制呢?本文小编将和大家共同探讨。

建立现代保安培训机制需要理清的几个问题

一、培训对象的问题。

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建立,首先要明确培训对象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凡是从事保安管理和服务的人员,都应当是培训的对象。《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限 定了保安从业人员的基本范围,一是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去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 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二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 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 护等服务的人员,这些都属于保安从业人员的范围。《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培训大纲》) 把培训对象分为A、B、C、D、E5个层级共15个类别的岗位,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培训要求,设置了6个独 立的培训阶段。这5个层级分别为 高级保安师、保安师、高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和初级保安员,分别从事咨 询评估、培训指导、人力防范、技术防范、保安管理和守护、押运、巡逻等相应的工作。《条例》和《培训大纲》的出台,为保安培训工作明确了培训对象,确定了工作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确保保安服务的规范和质量控制,有必要设置保安从业人员的就业门槛,只有在满足 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进入到保安服务领域,这样才能保证保安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水平。《条例》第十六条明 确规定了这一点,即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在没有该《条例》第 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从事保安服务的情形下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类似的规定也见于1997年公安部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共同公布的《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而2005年公安部发布的《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更明确了保安人员50周岁的年龄上限;和男性160厘米、女 性身高150厘米的最低身高;不能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不能有故意犯罪记录等要 求。这对确保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保安服务质量很有必要。今后的保安培训工作,要坚持既定标准不 放松,还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断提高相关标准如学历要求、身体素质要求,这样才能满足将来保安服务发 展的各种需要。

二、培训主体的问题。

保安培训主体,是负责保安培训和教育的机构或组织,是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什么样的部门和组织 有资格和有能力可以对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如何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过去,无论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还是相关部门的管理措施都没有跟上,导致了培训机构建设参差不齐, 不能有效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依照《管理办法》,保安培训机构是指对正在从事或者准备从事保安服务职业的人员进行保安法律、安全防范等知识、技能培训的组织。从实践中看,当前我国保安培训机构主要是各地的保安培训中心和部分地方警察院校,培训机构从性质上看没问题, 关键是这些机构本身是否具备了开展培训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资质。针对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在《条例》 和《管理办法》中都做了详细地规定, 其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 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二是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 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三是有保安培 洲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培训, 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 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应当说,这些要求对 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培训活动、保证培 训质量是必需的,应当严格审查。对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程序,《条 例》也作了明确的要求。

三、培训内容和标准的问题。

(一)培训内容的确定。

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建立,离不 开系统的教学培训方案和科学合理 的培养目标,应当教什么,怎么培训, 需要达到什么要求和标准,都需要进 行全面的论证,不能摸着石头过河。 培训内容必须紧扣保安员日常的基 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设置,既要有一定 的理论基础,又要服务于实战,熟练 运用各项专业技能。

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基础理论 和技熊操作两大块。基础理论方面, 第一阶段包括保安基础理论知识、保 安职业道德知识、相关基本法律知识 和基本的保安礼仪等,这是5个层级 保安从业人员必修的课程;第二阶段 包括出入口守卫(门卫)、目标部位守 护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这部分 内容只有负责守护工作的各层级保 安员学习,其他岗位的可以不开设此 类课程;第三阶段的理论课程只给负 责巡逻工作的保安员没置,内容包括 区域巡逻、人员聚集场所巡逻和人群 控制等;第四阶段的课程是给负责押 运工作的保安员设置的,内容包括武 装押运、护送和随身护卫课程;第五 阶段的课程是人力防范和技术防范 内容,主要培洲对象是保安师和负责 技术防范的初、中级保安员;最后一 阶段的课程给负责咨询评估、培训指 导工作的高级保安师和负责保安管 理工作的保安师开设的,内容包括咨 询评估、保安业务、人员管理和培训 指导。技能操作方面,基本体能、徒 手攻防技能、徒手带离技能、捆绑技 能、现场急救基本技能、一般救助技 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是各层级保安 师和保安员的必训内容,其他方面则 要根据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实际 岗位需求来安排技能训练的内容。

依照《培训大纲》的要求,保安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实际需要,开设不同的课程并完成数量不等的学时。就课时方面,高级保安师184学时,保安师274学时,高级保安员244学时,中级保安员214学时,初级保安员284学时。 总的来说,基础理论和技能操作课程 的设置,必须既要有普遍性,又要有针对性,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才能反映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时代性和现实性。

(二)培训标准的设置。

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规范管理、自愿有偿的原则,保安培训应 当通过教育训练使从业人员能够具 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掌握娴熟的专业操作 技能,能够敏锐地发现并根据预案正 确地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良好能力。保安培训的终极目标是通过训 练和教育,把保安从业人员培养成来 之能战、战之能胜、训练有素、精干忠诚的“卫士”o因此,必须预先设置一 定的目标和标准。在我国先前发布 的有关安全保卫和保安勤务的规范性文件中,很少涉及到对保安培训的 标准和要求,只有《培训大纲》在不 同阶段的培训过程对不同层级保安从业人员开设的课程中提出了相应 的训练要求。笔者认为,这些要求是 非常重要的,它们既是保安培训的最 高标准,也是最低标准,只要达到了 这些标准,队伍素质就能保持在一个 较高的水平上,保安服务质量就有了 保证;也只有达到了这些标准,保安 服务才能完成既定的安保任务,实现 管控区域的和谐平安。

建立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制约因素

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建立,需要 一个庞大而有机的系统予以支撑。 这个系统既要有理论基础,又要有实 践平台;既要有前期投入,更要有运行保障。东莞保安公司认为,当前我国保安培训机制建立的主要制约因素来自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

一、软件方面。

(一)对保安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认识不足是安全工作的大敌。 有很多保安服务公司领导认为,保安培训耽误时间花费颇多,还不能直接出经济效益,做与不做在短期内看不出显著差异。因此,在业务管理中,他们往往不会把保安培训放到重要位置,疏于教育培训,更谈不上长远的培训规划。相当一部分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培训着眼于应付领导检查,即使有少量的教育培训,也是流于形式,达不到提高理论素养、强化技能操作的根本目的。

(二)教学管理不规范。

从当前我国各地培训机构开展的教学工作来看,很多培训中心的教 学管理随意性很大,没有形成严谨的办学风格。尤其是在考勤制度的制定和遵守以及考核方式的选定和执 行上,有的培训中心甚至还没有形成健全的制度,更奢谈把制度落到实处了;在考核方式上,大都采用公开考 核方式,当堂完成几个简单的题目就敷衍了事,采用闭卷考核的,常有作弊现象,远不能达到考核的真正目的,效果可想而知。另外,培训时间过短的问题也非常突出,这势必会影响到培训质量,除了重点要害守护和专项押运人员的培训时间相对较长以外,绝大多数地方对一般岗位保安员的岗前培训时间多则十几天,少则两三天,远达不到《培训大纲》规定的教学量。而这样的培训,在我国很多地方并不是个例。

(三)培训方法陈旧,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的保安培训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缺乏相对成熟而系统的训练标准,大多数培 训工作都是在摸索中进行。即使在发布《培训大纲》以后,很多人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定势,拘泥于老一套 的培训模式而不愿更新观念,跟不上时代潮流,很多教员仍习惯于一块黑板、一张教桌式的教学模式,连多媒 体教学设备也不愿使用,更谈不上面对面的专题调研、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了。这样的培训导致的结果必然 是保安员被灌输陈旧落后的工作理念,只能在实践中摸索,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最新的法治动态和最先 进的安全管理方法,致使安全隐患层出,危及客户单位安全。

二、硬件方面。

(一)培训机构资格欠缺,师资力量不足。

针对保安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 《条例》提出了3项硬性指标,应当说 这些指标和要件是培训机构完成教 育培训任务的基本前提,不能或缺。 但从实践中来看,真正能够完全达到 这些标准的培训机构不多。资料证 明,相当一部分保安服务公司的培训任务是由本公司自行完成的,这些保 安服务公司内部有一个负责培训的 部门,遇有培训的任务,便承担起相应的职责,该部门与保安服务公司没 有分离,就出现了管理、培训和使用 多职能于一体的格局;有些地方的保安培训由私人没立,资质更难保证。

由于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和不规范管理,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往往也不能满足培训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在培训任务集中的时候往往要临时从其他学校借用教师来代课;二是师资资质欠缺,有很多人本身并不是专业的教师,甚至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也被聘来上课。这就严重影响到了学员的学习热情,也严重影响到了授课质量。

(二)培训设施不健全。

保安培训不同于一般的职业培训,除了要有理论教学所需要的教室、教员和训练教材之外,培训机构还要具备完善的训练设施,以满足保安职业培训的特殊需要。这些器材包括体能训练器材、通讯器材、交通器材、安全防范器材等。当前,很多培训机构在硬件上的缺口太大,各种培训设施严重不到位。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的,也有资金困难、经费不到位造成的,但不管哪种情况,培训设施问题不解决势必会直接影响到培训质量。培训工作不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尤其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都需要有大量的设备、设施投入才能确保演练效 果。

建立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途径

既然现代保安培训机制的确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那么实 现这一工程,必须从现有工作机制的 多个方面入手,尤其是硬件和软件的改造和开发,需要投入大气力。具体 来看,今后保安培训要主抓以下几个 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传统观念,重视培训工作。

转变观念,由忽视、漠视到重视培训工作,是现代保安培训机制建立 的首要环节。如果没有思想上的重 视并付诸行动,那么加强投入、加强创新就是一句空谈,最终会落入“说 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 的怪圈,而且思想不重视给保安培训工作带来的影响是连锁反应式的不 利后果:从资金的投入到软、硬件的 建设再到实际的培训、考核,都会局限于应付领导检查,敷衍了事,最终 使保安培训失去意义。

(一)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人的观念要转变。

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人是保安培训的重要一环,他们对培训工作的重视与否,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保安培训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人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怕花钱,怕浪费时间,要树立健康持续的企业发展观,全面平衡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之间的关系,要认识到队伍素 质的提高会带来直接的战斗力和服务质量,能带来长远的回报。

(二)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担任培训任务的教员观念要转变。

培训机构负责人要加大相关教学设施和训练材料的投入力度,强化硬件建设,认真搞好培训工作的规划与设置;培训机构的教员要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备课,积极组织好授课,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强化考核,这样才能提升教学水平。

(三)保安从业人员的观念要转变。要让保安人员认识到加强培训学习的重要性,不能抱有“干多干少 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接不接受培训一个样”的错误观念。只有保安员真正意识到培训工作对自身工作的重 要性,才能使他们有学习的积极性,才能有整体促进培训工作的效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政策倾斜。

保安培训发展到今天,资金缺口一直是影响这项工作的瓶颈问题。 没有资金支持,就不可能有规模的投 入,更谈不上长远的软硬件建设。从我国当前的财政政策和保安培训的 需要来看,资金问题可以尝试从以下 几个方面解决:

(一)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保安培训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一般性职业培训,它既有经济效益,即能够满足保安服务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同时也有社会效益,即维护了所在单位的内部安全稳定的同时也促进了所在区域的社会治安,成为公安机关的得力助手,为政府分忧解难。因此,政府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出保安培训的经费予以扶持本地保安业的发展,并在工商、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有关保安培训的倾斜政策,减免一定的税费,给予保安培训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保安服务公司的投入。

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机构是亲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培训机构为保安服务公司输送高素质的保安从业人员,保安服务公司也就应当为培训机构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这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要求。从实践中看, 这方面的关系并没有形成公平的供求关系,往往是保安培训机构廉价地甚至义务性地为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人员培训,而并没有从保安服务公司方面获得相应的财力支持,当然这种局面和前面提到的保安服务公司“训用一体”模式有很大的关系。

(三)保安培训机构开源节流。

要想获得充足的资金保障,除了 前面两个渠道之外,保安培训机构应 当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地利用已有资 金,并多渠道地争取资金的支持。培 训中心教员可以加强科研立项,利 用科研成果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合作 并从中收益。从有关机构的调研结果来看,这种方法还是大有市场前景 的。

三、加强科研创新,改革培训方式。

在培训手段上,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整合 网络资源,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保理 念和管理措施,提高教学效率,逐步采用电化教学、远程教育、网络教学 等现代手段,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 效性,提高保安员参加培训的热情; 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在的教学资源,针 对开设的培训课程,可以聘请国内外 知名的专家学者到培训中心给学员授课,也可以聘请既有丰富的工作经 验又有扎实理论功底的保安服务公 司负责人、优秀保安师、保安员到现场进行教学交流,还可以安排社区民 警、街道办工作人员给学员开设一些 专题课,就工作实践中如何识别违法 犯罪嫌疑人、处理特定社区事务等问 题进行专题辅导。

在培训方式上,必须不拘泥于课堂教学,要更多地采用现场教学、案 例教学、基层锻炼以及讲座交流、课 堂讨论的方法,增加学员的感性认识,加快知识的吸收。尤其是《培训 大纲》中规定的技能操作培训,一定 不要把教学限制在课堂内,要走出去。在培训相关社区巡逻、人群控 制、押运护送以及徒手攻防、徒手带 离、捆绑和现场急救等基本技能的训练与操作内容的时候,必须让学员亲 自动手,多次演练,才能使其在面临 突发事件时沉着冷静,从容处置。

四、加强行政指导,强化监督制约。

一方面,当前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社会运行模式和安全理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型的政府主导 型社会在慢慢地向政府服务型社会转变,社会治安由过去公安机关作为维持社会治安唯一责任主体的模式 正逐步演化到“警察+保安+其他社会安全力量”的运行模式。在现代社会的治安工作中,保安服务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监管部门要注意到这种变化,积极引导保安服务公司推广市场,发挥更大的社会功能。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 安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安服务 公司包括培训在内的各项业务的监管力度。今后,公安机关要重点做好 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机构设置。

公安机关要依据《条例》中有关 保安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加强对已有和新建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整改;改变当前 保安服务公司拥有培训中心自训自用的做法,实现训用分离;

(二)严格发证程序。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保安培训机构和保安员资格证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监督。要根据培训机构的建设情况和保安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予以发证,把考核工作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对违规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培训资格;要严肃考风考纪, 对出勤不高、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学员可以暂缓发证或不予发证。

(三)健全准入机制。

公安机关要逐渐建立健全保安培训教员的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确保教员的自身综合素质和整体教学水平不断提高,采用激励机制激发教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符不合培训要求的教员要予以诫勉,问题严重者应当取消教师资格。

(四)加强业务指导。

公安机关要利用自身在治安信息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加强对保安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引导保安培训机构强化对治安形势的预判并及时调整教学方案以适应保安服务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培训中心及保安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保安队伍管理松散、治安隐患严重的情况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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