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里,保安员大多站在单位或小区的门口做些站岗或者登记之类的简单工作,危险似乎离他们很遥远。但人们不知道,保安队伍已成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公安机关每年侦破的案件中有许多来自保安员的努力。如何正确看待保安员的职业风险,有效地加强防范,已经成为保安服务业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如何降低保安员职业风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人身安全风险。
由于保安员的职责是保卫安全, 肩负的使命让他们经常会面临着人身安全风险。2012年,据对东莞市42家专业保安企业调查统计,驻点保安员为客户单位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3583 57次,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5594起(个),发现和 扑灭火灾238起,投入扑救人员852人次。在门卫执勤中,保安员查获无证人员进入责任区135021次,堵截无证物资出门3783次,为客户单位避免经济损失1220万余元,保安员制止违法犯罪活动1283起,扭获违 法犯罪嫌疑人883名。通过网络、媒体宣传保安员因履职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也不少,有的保安员甚至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当然,保安员人身安全风险的产生,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侵财、报复社会的暴力性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让人防不胜防。但在面对持刀、棍棒甚至持枪的歹徒时,保安员往往都会配合民警挺身而出,人身安 全存在极大的风险。从目前情况看,一是保安员所从事的门卫、守护、巡逻等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保安企业未能根据保安员不同岗位需求配备必要的防护性器材,保安员装备配备不规范和不到位;二是因保安人力资源的短缺,保安员岗前培训时间、内容和要求,保安员身体素质、擒拿格斗等基本技能很难满足 保安职业的要求;三是部分保安员防范警惕意识不强,应对突发事件 缺乏经验,给保安员职业带来较大的安全风险。
二、社会保障风险。
保安行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在履职过程中有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仅仅依靠基本保险不能确保保安员的治疗和生活保障。在日常生活中,“英 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例,在保安员身上也时有上演。保安员在见义勇为、勇斗歹徒后,曾经的“英雄”辉煌过后是生活极度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等带来长期的苦难。对此,保安员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不完善,在见义勇为之后,却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得到保障,谁来对英雄负责,值得深思。 这也说明了保安员职业缺乏社会保障,无法与保安行业的高风险相匹配,成为制约保安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身体健康风险。
由于保安员的工作性质特殊,导致保安员不能像大多数人一样有正常的作息时问。在保安行业中,大多数保安工作时问施行做二休二,晚班 和早班翻班工作制。此工作模式对保安员的健康造成较大的损害。首先,会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再加上很多保安员生活环境较差,会导致生活节奏紊乱进而影响身体健康。此外,由于翻班工作引起的工作疲劳,可能会令保安员因为轮班或者 夜问值班的疲劳导致工作效率和警 觉性降低,遇到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下降,进一步危及保安员的人身安全。
四、违法犯罪风险。
近几年,部分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被媒体报道,对保安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当然,此类事件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有的可能是基于保安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也有的是单位领导、 负责人违法使用保安员,甚至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威胁、强迫保安员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而一些保安员为了保住工作,不敢拒绝接受单位的违法指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对于违法行为,无论受谁指使,保安员都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安行业的职业风险是保安管理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正视保安行业的职业风险,积极地防范与应对,才能解决当前制约保安企业健康 发展的难题。同时,降低保安职业风险,也是保安监管部门和保安行业管理者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等现代管理理念的要求。笔者认为,降低保安职业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一)加强岗前教育培训。《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保安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在机 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 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等。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保安职责来看,保安员主要是发现可疑情况、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采取必要的现场保护措施。因此,在 保安员的岗前培训中,应当阐明履行职责内容和要求,保安员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遇突发违法事件应尽快通知警方到场处理。如在执勤中,遇到惊慌逃跑、携带物品、有明显伤痕及血迹,或者后面有人追赶、大声口乎救等异常现象时,就要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拖延时间,伺机报警处理。但在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安员一定切记注意自身安全,随时观察对象是否有异常行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事件。同时,要求保安员做到在 不发生争执的情况下解决问题,面对暴力问题,不要以暴制暴,要智取,切实提高保安员防范自身安全的意识。岗前培训部门在设置培训课程事时应当考虑使用单位服务内容的适配性,即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有机结合,以利于保安员防范能力的提高。
(二)强化岗位技能培训。保安员上岗后,保安企业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保安员 岗位技能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安员个性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流程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保安服务的适配性,不仅可以提高服务质量,而且可以提高保安员自身防范能力,更 好地控制风险。在开展保安员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中,既可以由保安企业组织培训,也可以邀请服务方专业人员授课指导,这样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培训效果会更好。
(三)开展岗位技能比武。保安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具有辅助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社会安全的双重作用。行业人数多、涉及面广,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求严,服务单位严要求。对此,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当引起行业相关部门重视的课题。笔者认为,开展保安员岗位技能比武是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定期开展保安员岗位技能比武,既可以提升保安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又可以充分展示保安行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以促进保安行业的质量建设。
二、强化社会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一)保安行业协会应当主动关注保安员的利益、需求和呼声,积极协助保安监管部门及立法机构,制定 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自律维权服务 等规章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障广大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二)保安企业应积极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障保安员合法权益,对保安员依法制止犯罪的行为,要旗帜 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对保安员因工伤亡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兑现优抚待遇,绝不能让保安员“流血又 流泪”。同时,保安企业应当落实《劳动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依法保障 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商业保险,切实提高保安员的社会保障力度,解除保安员工作的后顾之忧。
(三)保安企业应当强化安全保障,根据保安员岗位实际情况,适配装备,有些特殊岗位应当配备头盔、 橡胶棍、防刺背心等必要的防护用具,从而有效提高保安员的人身安全和防御能力。
三、完善行业制度机制,强化人员健康保障。
(一)保安企业领导以及管理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加强修养、严格守法。保安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加强 对保安从业单位的监管,依法管理、合法用工,保安企业对保安员的管理、指令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管理教育、指令员工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保安行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和规范用工的良好形象。
(二)保安企业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 样的教育活动,宣传学习《刑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及保安企业有关规章制 度,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增强 广大保安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保安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用工的规范、科学和合理,改善工作休息环境,注重年度体检等有利于保安员健康的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合理编制工作计划,避免上班时间过长、夜班安排不合理等不科学的排班制。确有困难需要加班时也要适度控制,管理人员要主动与保安员沟通,了解加班人员的思想以及工作状态,减少因加班与生活、健康上产生的矛盾。当然, 保安员自身也要关注自身健康、合理饮食,丰富体育锻炼活动、有益身心的业余生活。
综上,保安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降低保安员职业风险,有效提高防范水平,需要保安监管部门、 保安协会以及保安企业管理者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科学有力的防范措施,才能促进整个保安服务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