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表彰函
致: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我公司于2011年07月09日凌晨3:40分时,由于线路老化,引起电线起火燃烧,当晚加班队长陈存良及值班保安队员王青林及时切断电源并迅速灭火,由于发现早,灭火及时,未造成工厂财产及其他损失,现给予此二人通报表彰,并函告贵公司,给予二人嘉奖,以资鼓励。
东正公司行政部
201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