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保安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其发展逐步形成规模,随着人民群众对幸福指数认识的不断深化,社会环境安全系数已成为考量的首位。这对保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就目前保安行业面临的内外环境看,特别是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颁布的新形势下,企业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在诸多方面还需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一)长期以来,社会对保安从业人员结构的认识停留在解决下岗人员再就业的概念上。20年前大批产业工人转岗,待岗来到保安服务企业,其劳动关系在原单位并享受福利保障,在保安企业工作领取工资,在当时的条件下,保安服务企业的用工成本较低,因此服务费价格也低。
20年后的今天保安服务企业逐步从劳务为主转为正式用工。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工方式,作为企业的保安服务单位,必须承担起政策所规定的用工法律责任,一方面随着从业人员的年龄老化,需要增补以失业身份为主体的年纪偏低人员;另一方面随着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不断淡化,保安行业的某些特殊性已不复存在,保安行业的用工成本已接近其它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仍以过去的眼光认为可以廉价聘用或以低于自身用工成本聘用又不承担用工法律责任的想法已不切实际,但目前这些认识却仍然严重制约了保安服务费合理性的体现。
(二)保安服务费价格的合理性,必须体现在用工中相关政策的落实。因此,保安服务费的最低限度应包括政策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福利保障,必要的管理费用和利润,离开了这些前提的价格,必然滋生不规范用工,其表现主要为:转移用工的劳动关系以减轻法律责任;降低缴纳社保金的等级;减少应有的福利待遇;工资水平踩着最低工资标准线走。凡此种种,归根结底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从业人员的各类应有的福利待遇以求成本与价格的平衡,这些消极的手段导致了从业人员大量流动和各类劳资纠纷的上升,严重制约了保安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服务质量难以提升。保安从业人员每年以30%流失率,出现了留人难,招人难的局面。有人认为这是当前用工荒现象下的缩影,其根本原因在于从业人员待遇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大,并有逐年加大的趋势。
虽然每年最低工资标准都在调整,但并没有使这一收入群体有一种就业的稳定感和归属感。十二•五期间如果实现社会平均收入翻一番,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与社平工资的差距将急剧拉开,如果再考虑CPI每年的增速,停留在最低工资水平上的人员更大幅度的流动将是必然的。从业人员的不稳定,反映在服务质量上就会出现问题,人员流动车水马龙,尽管培训成本上升,但服务质量仍在低水平。
(四)专业保安服务企业在经营管理理念的突破上缺乏坚定性。目前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有历史的原因也有体制上的原因,有社会偏见的原因也有自身信心不足的原因,各种矛盾纠结在一起,使企业处于恶性循环中,低价位、低收入、低水平。面对多元化,多轨制竞争的保安市场,简单采取广种薄收只顾眼前的做法,很难想象市场监管,社会监管再规范点、再严格点,企业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吗?显然从长远看,这是整个保安行业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缺乏改变现状的勇气和信心,无利于企业乃至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于对行业现状的分析和认识,我公司自2008年以来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突破性的实践。
(一)保安服务费价格必须回归合理的价格。服务费的价格牵涉员工、客户、企业的根本利益,即敏感又无法回避。为此,每年合同签订时,我们都为客户提供本公司的用工成本构成表,明码标价,如因政策原因造成用工成本增加,服务费价格随之调整。2008年初,我公司平均价位为1920.78元,2009年底平均价位为2662.35元,2010年底平均价位为2968.31,截止2011年4月平均价位为3600元。在三年的调价过程中,先后有1500多合同人数因无法接受调价而撤销,但我们用最新的价位又发展了新的客户群。2008年初,我公司的人防合同数为2092人,截止2011年6月,人防合同人数为2300人,不减反增。在价位与合同的关系上,我们坚持将价位放在首位,因为没有合理的价位就无法保证企业的良性运作。事实说明社会对保安服务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合理的价位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是可以逐步实现的。
(二)努力改善从业人员和骨干的福利待遇。2008年初公司从业人员的月平均收入为980元,2011年6月的月平均收入为1792.14元,不包含节假日和各类超时加班费,上升幅度为82.87%,各驻点领班根据其所辖人数多少,津贴由原来的60元/月,调整为350元、450元、7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员工年休假,探亲假等各类假期;组织全体员工体检,骨干旅游;参加全体员工意外保险;改革服装付押金制度;对年纪小于40岁的队员实行特殊津贴;这一系列的措施实施后,化解了从业人员心理上的不稳定情绪,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队员敬业爱岗的自觉性,特别是调动了骨干抓好队伍,开拓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三)建设好队伍,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三年多来,公司抓队伍建设,首先从完善规章制度着手,本着务实有效的指导思想,多次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并印成册,人手一份,同时概括出“11条”具体要求,做成宣传牌悬挂在每个驻点的工作场所,作为鞭策和自查。公司成立监察室和督查队,接受投诉和检查,全天候监控队伍的服务状态,做到做好事必奖,违纪必罚。三年来,队伍的精、气、神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推行每个驻点根据自己客户的特点、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我们称之为“一点一案”。随着服务内容更规范和贴近客户需求,客户满意率普遍上升,保安服务已融进客户安全管理之中。同时,我们向客户承诺,如发生保安有责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承担,如因保安服务不到位造成客户有意提前解除服务协议的,自己卷铺盖走人,绝无纠葛。服务质量和诚信度的提高,使之与服务费价格相匹配,才会赢得客户的理解和尊重。
(一)服务费价格是否合理,关系企业运作能否良性循环。改善员工待遇,加强队伍建设都需必要的成本支出,如果关注民生的政策进一步出台,行业内落实政策滞后的现象进一步改观,没有合理的价位支撑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我公司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但仍没达到应该达到的成本价位。2010年社平工资为3896元,而我们2011年的服务费平均价位仅3600元,差距仍然较大。面对发展的形势,努力使保安服务费适应用工成本增长趋势,是我公司乃至行业必须充满勇气去化解的核心问题。
(二)市场竞争不仅仅是价格的竞争。作为企业经营即要为社会提供有市场需求的服务或产品,又要争取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响应,使两者相得益彰。因此市场竞争是一种综合能力的竞争。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须准确把握两者关系,正确处理两者关系,才能不为暂时的合同流失,人员流失所惑。应该看到,保安服务市场是一个正在成长和发展的市场,所有参与其中的企业都应该努力去培育这个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急功近利有百弊无一利。“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原有的经营格局和经营模式受市场开放的冲击,当前的保安市场与当年国有企业打破垄断后的情景相似,价格博弈、质量博弈、管理博弈,可是一路走来谁走到了今天?历史提示我们,面对困难必须鼓起勇气,坚决走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