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保安服务业第一部行政法规,是在全面总结我国二十多年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和教训,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制定完成的。《条例》的出台,改变了我国保安服务活动无法可依的局面,对我国保安管理体制做出重大调整,具有划时代意义。《条例》的实施,对于改革和依法加强保安服务业管理,依法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依法促进我国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本刊记者就《条例》中的基本内容,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专访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黄海生。
记者:请您谈谈《条例》颁布的背景和起草过程?
黄海生:从我国保安服务发展历程来看,保安服务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第三产业有机组成部分,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一种新兴职业,是社会化运作维护治安的一项社会事业,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服务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一个特殊行业。
二十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始终高度重视保安工作,公安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保安工作的规章、规定和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评选表彰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保安工作的发展,促进了保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可以说,保安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着日益突出的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保安工作成绩和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清当前我国的保安服务业处于初级阶段,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安工作提出的要求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除经公安机关批准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外,还有大量保安组织和人员从事保安服务活动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二是对保安员的入门条件缺乏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一些保安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保安员缺乏专业培训,职业道德素养和保安技能有待提高。四是保安员权益保障不力。保安员的待遇偏低,不少保安员负伤甚至牺牲后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五是社会各界要求尽快规范保安服务业的呼声强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求保安监管工作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保安监管工作的法制化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的市场准入条件、服务规则、监管要求和处罚依据,依法规范保安服务活动。2006年3月,经过中央批准,公安部决定将公安机关既直接经办又负责监管保安服务企业的政策,调整为公安机关只负责监管工作,保安服务业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规范和发展。这一政策调整为制定保安行政法规创造了条件。
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特别是我国保安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公安部起草了《保安服务业管理条例(送审稿)》,于2006年10月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多次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还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公安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2009年9月2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10月13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第564号国务院令。《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和管理保安服务活动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保安工作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对依法规范和加强保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促进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记者:《条例》在规范保安服务活动方面有哪些重要的制度设计?
黄海生:(一)建立政企分开的保安服务管理体制
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中明确要求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促进保安服务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本条例按照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公司,公安机关的职责由直接经办保安服务公司转为全面监管保安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主体多元化,经营法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新机制。
(二)实行严格的保安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保安服务公司作为提供安全服务的特殊行业,直接负责客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条例将开办保安服务公司纳入国家行政许可项目进行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在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后,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
(三)规范保安员管理
一是提高保安员的素质,加强管理。保安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保安服务质量的高低,过去,由于对保安员的素质缺乏保障措施,导致保安服务存在不少问题。针对上述状况,条例对保安员的招录条件、上岗培训、违法处罚和权益保障等内容,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二是规范保安员的保安服务活动。条例第二十九条和三十条对保安员如何进行保安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既是对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活动的规范,也是对保安员个人的保护。
(四)明确保安服务活动规则
条例第五章对保安服务活动规则作出了系统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律规定,遵循保安服务市场规则,按照保安服务行业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全面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五)加强保安员培训管理
加强保安员培训对于增强保安员素质,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条例规定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依法规定程序取得行政许可。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教育。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六)加强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了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应当监督检查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为加强监管,本市公安机关还将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同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您认为如何进一步加强保安员培训和管理?
黄海生:加强保安服务培训,是加强保安员素质建设、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保安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保安培训单位是为社会提供保安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保安培训单位管理状况直接影响保安学员的素质和保安培训市场程序。
上海目前符合《条例》的保安培训学校有三家,分别为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发职业培训学校和上海市保安职业技能学校。这三所学校为上海的保安员提供不同类别的培训。分别设有保卫员(一至五级)、保卫师(一至三级)、保安员上岗证等一系列的培训课程,这些都是为了加强保安员的分类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培训质量。
同时从提高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上,除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外,保安服务从业单位要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
一是严格招录审查,严防有劣迹人员混入保安队伍;
二要逐人造册建档,建立单位内部保安员信息管理系统;
三要加强组织建设,要在单位内部设立基层党团和工会组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维护保安员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五是开展日常巡查,切实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要做好对保安员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保安员的薪酬和待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为保安员提供安心、舒适的工作环境。
记者:上海市公安机关在贯彻《条例》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黄海生:“条例”颁布后,本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世博安保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积极筹建保安管理机构,制定了本市保安从业单位申请设立、备案和保安员培训考试等具体实施办法,保安各项监管工作正全面推进实施。
(一)加强公安机关保安管理工作组织建设。
在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下为做好保安管理各项准备工作,在市、区(县)二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保安管理机构,明确了市局、分(县)局保安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为广泛贯彻《条例》,保安管理处组织本市各级治安部在本市公交轨道车站、码头、企业、楼宇等公共场所、闹市街及单位内部,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
(三)制定符合上海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为规范上海保安服务市场,总队保安管理处在《条例》和《办法》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具体办法和流程,制定了《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涉及备案实施办法》等六个规范性(试行)文件,以市局名义下发,并在公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
(四)分类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保安队伍素质。保安管理处以“服务世博、提升技能”为目标,分层次、有重点地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同时对承担世博安保工作的保安员进行了专业培训。
(五)多措并举,全力加强校园安保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会同市教委、市综治办及市局有关单位,研究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同时,以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为抓手,指导各保安服务公司大力开展校园安保培训,督促保安员熟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集保安装备使用方法。
(六)积极开展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上海保安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不仅对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实行有效监管,而且对保安员日常管理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市治安总队正加快研发本市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记者:下一步本市在加强保安管理工作还有哪些重要举措?
黄海生:一是要紧紧围绕以“平安世博”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严格把好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许可的入门关;
二是全面开展保安员报名考试工作,加强对保安员培训,增强保安员履职意识;
三是加强保安队伍建设,规范保安员服装管理。四是建立保安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掌控本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情况。
五是加强保安管理稽查工作力度,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营造竞争有序,服务规范,运行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
六是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