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公平竞争可以调动竞争者提升自身产品或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整个行业乃至社会的向前发展。与之相对的是不公平或不正当竞争,即竞争者采取违反行业道德和准则,甚至不合法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这种纯粹追求一私之利、一时之利的做法,在损害竞争对手、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还将破坏整个行业和市场,作为行业中的一分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公平竞争,对于行业长远发展来说,意义重大。
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保安服务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不规范到规范,这种变化对于保安服务业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尤其是2010年1月1日《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要求公安机关所属保安企业彻底脱钩改制,并允许个人和社会其他组织成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市场更加多元化,由此带来的市场竞争必然促使整个保安行业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发生转变,保安服务市场将更加充满活力。
《条例》的施行,市场的放开,各地新注册成立的保安企业如雨后春笋,“蜂拥”而起。仅东莞市目前新注册成立的民经营保安企业和安防企业就有16家,加之公安机关脱钩改制后的8家保安企业,市场上共有24家保安企业。如此一来,保安服务市场打破了原来“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看似更加活跃、更加公平。但是,值得我们忧虑的是,保安企业数量在短时间内增加过多,会不会出现“盲目趋利”的现象?这些按照《条例》要求,通过了公安机关审批和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保安企业,其内部管理和日常经营都规范了吗?企业管理人才和理念、教育培训、企业核心价值观等“软实力”都具备了吗?
不可否认,一些新成立的保安企业在管理经验上不足,管理理念较为落后,缺乏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尤其是为了快速站稳脚跟,企业来不及做长远规划和打算,在专业人才匮乏、权益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招收人员,扩充市场。期间,除了利用压低保安服务价格、拉拢社会关系来争取客户外,他们并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参与竞争,由此导致保安服务价位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到儿年前的水平。保安服务市场的放开,提升的是保安企业数量,而保安客户并没有感受到服务质量的提升,保安员并没有感到工资待遇的提升,社会也没有感觉到保安员素质的提升,过去保安行业的“兰低”问题依然存在。
不公平竞争问题阻碍当前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不加快推进公平、公正、有序的保安服务市场环境的建立,那么改制后的保安服务市场不是繁荣,而是乱象,不是提升,而是倒退,最终损坏市场、损坏行业、损坏消费者和从业者的权益,而这与《条例》施行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虽然《条例》对保安服务业各要素做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条例》是一部法律,较为宏观,各地出台的实施办法不够具体,有的基本是《条例》的翻版,操作性不强,容易给保安服务市场中的一些投机者以“钻空子”的机会。如《条例》第二章第八条对“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的规定,这是保安企业从事保安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而实施中,一些个人和组织会想方设法转借注册资本,提供验资报告,一旦经过审批注册成立后,存在不按法律程序擅自抽出“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大部分的现象。其实,这样的保安企业本身并没有什么“资本”和实力,一旦出现债务问题或劳务纠纷,很难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保安员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这就给保安服务市场不公平竞争埋下了隐患。
总之,处在开放的初期,保安服务市场尚不成熟,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昝力度不够,行业协会的约束力不强,保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不强等问题,保安服务市场不公平竞争正始于此。
保安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建立,必须依靠保安监管部门、保安行业协会、保安企业自身、保安用人单位及社会的多方参与,共同推进。
一、保安监管部门。推动保安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主导作用的应该是保安监管部门。《条例》本身就是一部强制性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推进保安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贯彻执行好《条例》是建立保安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公安机关的保安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严格保安企业市场准入。保安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审核申办保安企业的各类材料,同时要深入调查,对其注册资本、办公住所、设施等进行确认;对其组织机构,拟任的保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政历,及其与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对其各类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认真评定,确保其真正具备保安从业资质。儿不具备申办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发现虚报、瞒报、假报申办材料而成立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严把市场准入这道关。
(二)加强保安企业日常监管÷市场竞争是自由竞争,但不等于放任竞争行为,保安监管部门必须按《条例》规定,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能。既要借助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等平台进行宏观管理,更要深入走访和实地检查,了解保安企业现实的经营和管理的真实状况.包括保安员在岗情况、培训情况、权益保障情况等,对不符《条例》要求或违背《条例》精神的地方,要提出整改要求或加以正确引导;对于违反《条例》拒不整改的保安企业要坚决予以惩处,直至依法取缔。同时,对保安企业、保安员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协助公安机关防范犯罪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也要及时给予鼓励、表彰和弘扬。
日常监管工作是确保保安企业依法从事保安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必须常态化。
(三脓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依据法律,公安机关有责任查处保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前,部分新成立保安企业“低价求市场”的恶意竞争之举违反法律规定,这种竞争也是以牺牲保安员权益和企业长远发展为代价的,无异于饮鸩止渴。设想,没有适当的服务费用,保安员的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等如何保障?企业如何留住优秀人才?如何提升管理、创新服务?保安服务水平的提升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保安服务业重回“三低”轨道,只是增加了“弱肉强食”的场面。
低价位容易导致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管部门必须深入调查,对于未按要求为保安员购买社会倮险、不培训即上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企业要依法查处,直至取消其经营许可。必要时,应会同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保安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的查处,正本清源,还市场以公平。
二、保安行业协会。除保安监管部门外,保安行业协会是推动保安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的中坚力量。
(一)制定行业规范。作为保安行业协会,站在全体会员的角度,各类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也基于所有会员的权益和行业的长远发展。保安行业协会应深入开展调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制定科学统一的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规范可行、具体明确的行业准则、市场公约等,引导和约束保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加强行业自律。市场竞争对本身在管理上不够规范的保安企业会造成一定冲击,危机感迫使它们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去争取客户,从而扰乱市场。作为行业桥梁、纽带的保安协会,应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干涉并遏制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安协会要认真督促各保安企业依照行业规范参与市场竞争,对哄抬或压低服务价格、拉关系抢客户甚至商业贿赂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应按规予以约束,由于企业不正当竞争对行业造成后果、影响较大的,应会同保安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隈制其参与本地市场竞争,或依法予以取缔。
(三)宣扬商业道德。中国古代就有经商要合义取利、价实量足等要求。如今,商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纪守法,货真价实;买卖公平,诚实无欺等。保安服务作为一种“商品”,其经营过程中也应该恪守商业道德。保安协会应该在行业内大力宣扬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并将这种无形力量转化为企业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行动。一旦保安企业经营者具备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正确的商业道德价值观,他们将会自觉主动地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
三、保安企业自身。保安企业主动提升自我、壮大自我,自觉维护行业规则和遵守法律法规,是建立公平有序保安服务市场的内在动力。
(一)树立全局和长远观。保安企业经营者要认识到,保安行业目前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尚不成熟,不着眼于整个保安业的长远发展,仅为一私之利,以相互压价、挖墙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侥幸获得一时之胜,损害的不仅是竞争对手,还有保安服务市场大环境。赖以生存的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保安企业还能存活多久?因此,一个成熟的保安企业必须树立整体观、大局观、长远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将企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联系起来,不能只图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忽视企业责任的履行,否则永远也无法做强、做大、做活保安企业。
(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做长久生意,不能只盯着生意“怎么来”,而忽视了自己“怎么做”。保安企业要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丰富自己、壮大自己,仅靠低价格、拉关系来“招揽”客户是维持不7多久的。要扎扎实实、潜下心来抓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重视人才培养、优化内部组织结构,探索实行竞争上岗、薪金等级制度,内部管理做到责、权、利相结合,以此来吸纳、培养和留住人才,引导企业走上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道路。
(三)走差异化竞争之路。差异化竞争,体现保安服务的创新。尤其是当保安服务市场逐步饱和、竞争趋于平衡的状态下,差异化服务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德国保安服务业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市场发达,业务范围涵盖广泛、全面,在其保安服务产品结构中,技防、押运等服务占有较高比重,人防业务很少,除安全守护、咨询、评估、培训和调查、侦探、护卫等私人领域外,业务已扩展到公共安全领域,这是长期市场竞争的结果。走差异化竞争之路,保安企业跳出服务同类化、同质化竞争的窠臼,带给保安企业一段时期内的竞争优势,并刺激其他竞争者通过进一步创新服务来赢得市场,避免了“价格战”、“人脉战”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对于推动公平竞争的保安服务市场的建立具有积极意义。
四、保安客户及社会。保安用人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应积极监督保安行业,对行业中违规违法及不公平竞争的现象要勇于揭发,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
(一)摒弃对保麦行业的偏见。保安用人单位乃至整个社会,是保安服务业发展的直接受益者,要充分认识到保安服业所发挥的作用和其健康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关心保安员的生存状态,抛开对保安行业的偏见,将保安工作摆在企业发展、社会进步事业的重要位置。尤其是保安用人单位,不能只求“价格”便宜,忽视自身安全,给保安行业内的不公平竞争埋下种子、造成错误的市场导向。
(二)加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保安服务市场不公平竞争会直接损害作为消费者的保安用人单位的权益。比如,保安企业通过拉关系争得客户却派驻不合格的保安员、签订不合规的合同,或所派驻的保安员监守自盗给企业造成损失等。此时,保安企业要拿起法律武器,揭发那些保安企业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保安企业依法从事保安经营、公平实施竞争。
(三)监督保安企业行为。保安用人单位及社会群众应积极监督保安企业和保安从业人员的管理、经营、服务和竞争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强化保安行业外部监督,促使保安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促使保安员依法履行职责。保安员也要知法懂法,积极反映企业违规用工、违规经营等问题,促使企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使保安企业的经菅、管理、服务和竞争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作为保安从业者,笔者相信,在政府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加强监管、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自觉提升自我、社会人人参与监督等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后,保安服务市场的竞争将会变得越来越公平、公正、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