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授予长安镇镇委政府机关大院安全防范“红旗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东莞保安服务公司驻点大队长申江旺、副大队长宋军平嘉奖。 为此,长安镇镇委县政府特给予驻勤保安班4000元奖励。
东莞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进驻长安镇机关大院以来,把机关的稳定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想方设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无论是门岗检查、登记出入人员、车辆,还是大院巡逻、服务来防群众,全体队员都是加班加点,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今年以来,保安班公登记出入人员、车辆其计6万余次,查获假通行证28张,排查各类隐患130处,提出合理化建议32条,圆满完成了长安镇镇大院的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受到机关干部和员工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