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访问广东弘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弘盾保安集团旗下子网站
热门关键词:
东莞工厂保安服务|
东莞企业保安服务|
东莞临时保安服务|
物业保安服务|
首页 » 弘盾保安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保安员什么情况下能径自进入业主家里?

保安员什么情况下能径自进入业主家里?

发布日期:2013年5月5日 来源:www.dgbaoan.net 已浏览2656次

小李是一名社区保安,刚参加保安工作不久,5月4日晚,小李在小区巡逻时,发现一住户家大门未锁,敲门也没反应,怕发生盗窃事件,于是小李擅自推门进去查看,响声惊醒了在房间睡觉的女业主,见家里有陌生人,女主人很害怕,打开灯一看,是保安员小李,于是怒气冲天,大声对他呵斥。队长和物业公司领导闻讯赶到现场,向业主赔礼道歉,做安抚工作。后来业主向管理处提出受惊吓赔偿要求,并以不交管理费相要挟。随后小李在物业公司负责人陪同下上门道了歉。同时,小李也收到当地派出所的记过处分。事后,小李觉得自己本是好心,却受到这样的对待,挺冤的,一气之下辞了工作。我想请教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进入业主的家里?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才合理合法呢?

案例分析:

我国《宪法》第九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 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看来,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要判断保安员发现异常时径自进入业主家中是“合法”还是“非 法”,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照我国现行《刑法》 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授权行为以及经 过受害人同意的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侵害行为具有合法性。根据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制止不发侵害的正 当防卫行为。或者不得已采取的紧 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 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以及保安员 只有在进行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时 才具有破门而入或非正常进入的合法性。其他情况则都属于非法进入。 所以,当保安员发现异常后,首先要 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确认住户屋内是否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正在发生的危险,如有,那么非正常闯入是合法的,否则就会导致非法的法律后果。

相关资讯
推荐服务
定制保安服务
个性保安服务
临时保安服务
皇家特勤保安服务
推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