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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信息化手段,促使保安服务监管效率和水平更上一层楼

发布日期:2013年1月6日 来源:www.dgbaoan.net 已浏览4294次

生活离不开网络,工作离不开网络,这句话就是对信息化重要性的一个简单概括,信息化让生活更快捷,工作效率更高,本文要讲的是保安监管工作的信息化。

目前,我国保安监管信息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 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要建立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紧跟其后,《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颁布(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条例》规 定,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和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管理制 度。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保安服务监 管信息化工作,2010年5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条例》、《办法》和《方案》的指导下,部分省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因地制宜建设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保安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正式步入轨道。

2011年4月15日至16日,全国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南昌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保安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各地加快保安监管信息化工作步伐,全面推进保安监管各项工作。会议的召开,掀起了 保安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小高潮。

近日,记者对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江苏等地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一番调查,以期了解我国保安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现状。

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政策的支持,充足的资金和完备的管理机制,是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顺利启动的基础。

江西省在启动保安监管信息系统 建设时,《条例》尚未颁布,上级公安机关也未明确下达建设任务,系统建设缺乏政策依据和经费支持。但治安总队并没有坐等“时机”,而是跳起来摘桃——主动到公安部三局请示汇报,争取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 基础上,江西省治安总队与省公安厅 “金盾办”协调沟通,最终促进本项目 纳入“金盾工程”建设范围,使系统建设在技术支撑、部门协作、建设资金等方面获得了有力保障。

江西省各市、县公安机关也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落实各项系统建设措施。南昌市公安局设立了专门监管机构,配备专管民警和工作人员, 拨款20余万元购置辅助设备,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系统应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了系统安全稳定 运行。吉安市公安局信息化基础较弱, 但是局党委十分重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奖惩 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采集录入8000余名保安员信息,有力推动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

政策指引,资金助力,江西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顺利启动。但与江西不同,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更注重从机构建立和机制建设着手。

2009年6月,辽宁省公安厅保安管理总队成立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拉开了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化的序幕。

辽宁省公安厅先后下发了《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工作规范》、《全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应用考 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确立了全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职能, 2011年3月,辽宁省公安厅保安管理 总队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并要求各 级保安监管部门成立相应机构。扎实、 高效、科学的管理机制,保证了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的有 效开展。

记者所调查的大部分省份都在 《办法》,尤其是《方案》下发后颁布了 各自的文件,以确立全省保安监管信 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整齐一致性,方便集中管理。但由于各市差异大,信息系统建设又尚处于摸索阶段, 大部分省份都是从试点起步,分阶段、 分步骤来推进监管信息化的。 2010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印发了 《上海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按照“边培训、边推进,先局部试点、再全面推广”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应 用保安系统。 2011年4月,江苏省公 安厅印发了《江苏省保安服务监管信 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并迅速部署南京、苏州、南通、淮安4市分别围 绕保安员资格考试、保安行政许可、自 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保安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系统应用试点。 8月23日至25日,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 南京召开全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推广 应用工作会议,以期将信息化监管的覆盖范围由4个城市扩展到全省。

同样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另一个省份,浙江的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也启动得非常顺利。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于2006年开展“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向浙江省财政部门争取了100万元项目建设经费。厅治安总队高度重视保安监管 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落实专人,成立项 目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对系统功能及业务需求进行了多次论证调研。2008 年6月开始,浙江先后在杭州、嘉兴、 金华、义乌等地开展系统应用试点工 作,并对试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和问题。

自公安部启动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后,重庆市公安局多次召开 会议,对保安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与部署,全力推进系统建设。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重庆制定了专项工作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责任 领导、责任人员,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全程跟进督检,以此保障系统建设工 作顺利运行。

以需求为导向,全力攻关研发

虽然我国保安信息系统建设高潮是《条例》和《办法》之后掀起的,但并不是说各地积极开展保安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完全是靠行政主导,而是保安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催生的。

随着保安服务业的逐步开放,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保安服务市场,保安服务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非法保安屡禁不止。这些都给保安服务监 管带来了挑战。而信息监管系统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难题。各省的保安公司和内部保安组织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向公安机关上报数据,公安机关则通过信息系统对保安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 监管。此外,有的省市比如湖南,还开通了对外服务的查询平台,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综述起来,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规范管理、落实责任、服务 实战、智能监管,通过系统运行建立公 安机关对于保安服务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并规范保安服务公司、培训单位及自招企业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各调查省份系统设计的整体框 架均是根据公安部《方案》的要求,采 取内外网数据交互的模式进行数据采 集,外网用户终端采集信息和访问系 统通过VPN虚拟专网与内网系统共享一个数据库,能够保证外网采集的 信息数据安全而及时地进入内网,实 现系统内外网数据互访、搜索、信息交换、信息反馈等功能。

对于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社会信息采集终端,均严格按照 公安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的要求,采用“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将信息报送到公安机关。

信息系统的具体模块也是各省市 根据《方案》,多次深入开展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得来,主要包括以下几大块:行政办公模块、智能核查比对模块、管理扩展接口模块、应 急调度指挥模块、移动执法检查模块、 综合信息服务模块。

通过调查,记者认为所调查的省市保安信息监管系统有以下几个共同 特点:一是实用,着眼于完善细节。比 如在资格审查环节上,系统将《条例》 和《办法》中对从业单位的要求设为 审批程序的必要前置条件,另外,系统 操作的提示信息与链接自动发送到各 级民警的日常工作界面,以3天为办结期限,实现了治安业务和信息的统一平台化管理。二是智能,具有动态 信息管理功能,可以对录入的保安从 业单位和保安员信息进行自动存储,对录入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底数 进行自动统计,可以动态掌握全省保 安服务行业情况。三是信息整合能力 强,具有自动比对功能。系统加入了人员信息自动比对模块,可以将输入系统内的保安从业人员身份信息自动 与公安部人口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 数据库、前科劣迹人员库、高危重点人员库、机动车驾驶员系统、民用爆炸物品系统、大情报信息平台等相关数据库进行配比,便于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行为,从源头 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入保安服务行业。

优化配套资源,以应用促发展

当然,一个应用软件的开发完成仅仅是“信息化建设”开始的第一步, 而不是信息化建设的大功告成。软件采集的数据是否准确、系统、完整,要靠操作该软件的人员长期、准确无误的操作,要靠对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更要靠对数据的充分挖掘、分析、共享与 利用。

系统建成后,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连续举办4期培训班,对各地、各 单位的管理员和操作员进行实际操作 培训。同时,组织技术人员通过在线交流、书面回复、现场指导等方式,及 时解答系统运行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为了建立系统长效管理机制,治安总 队围绕信息录入、核查、比对、问责等 环节,制定应用考评办法制度,并要求 各地认真抽查手动评分项目,两年多来,通过落实制度、多重督察、密集测 试,江西省保安信息采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009年2月,浙江省公安 厅对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大队长、专业技术人员共30多人进行了 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培训。为切实提高全省保安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从2009年6月到2010年12月,辽宁省先后七次组织各市、县(区)公安机关监管部门领导、民警、保安公司经理及业务骨干进 行系统培训,认真学习了计算机基本 知识,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操 作方法。

为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投入,上 海充分整合利用了现有的相关业务系 统资源。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通过协调市局刑侦总队有效利用各分(县) 局派出所已配置的活体指纹采集设备采集保安员指纹信息,并使用专门编 号标记统一存储于刑侦总队的指纹数 据库,同时在保安系统和刑侦指纹数据系统之间创建接口,提供指纹数据的双向应用,从而达到能够进行自动比对鉴定和保安员身份核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通过协调市局科技处,在 保安系统行政许可的网上审批过程中直接调用网上办案系统的电子签章工具,并充分调用现有警综、违法犯罪等平台中的实口和照片信息。

截至2011年3月,江西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共采集各类业务活动信息50余万条,系统建设覆盖面和保安 服务公司、保安员信息采集率均达到 100%,有力促进了江西省保安服务业 科学、规范、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4月,辽宁省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共录入保安员1 3万余人,保安从业单位3300 余家。管理子系统已在35个守护室使用;运钞车管理子系统已安装在780台运钞车上,并投入使用。 浙江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共录入 保安服务公司116家,保安培训机构13家,保安员13.56万名;上海保安系 统已经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共采集 了保安员基本信息46250人,录入了 45家专业保安公司、1540家自招保安 员单位和3家保安培训学校等保安从 业单位的基础信息。截至2011年8月, 江苏省4个试点城市共录入从业单位 信息近700家,采集保安员信息4万 余人;通过系统受理保安员考试申请 2.1万人,组织考试5000余人。截至 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通过“保安 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巡检工作机 制,成功抓获网上在逃人员7名。

建设初显成效,未来待创新高

信息系统建设对保安监管带来的影响并不是一夜之间的“千树万树梨花开”,但随着系统边建设边应用和部署规模的逐步扩大,正在以“润物细无 声”的方式悄然改变着保安监管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江西省公安厅:系统未建成前,保安服务公司内部审批至少需要1个月的时间。系统建成后,通过应用各类业务自动处理工具, 可以快速制作各类保安许可文书和证卡,从而在规定期限的1 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审批。辽宁省公安厅:系统建成后,可以随时对全省押运车实施查看控制,改变了以前只能实地检查的模式。系统新增加的办公自动化 功能较好地满足了省、市公安机关保 安监管部门对各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下发通知通报、上传文件等 业务要求。

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了对保安服务业的监管工作力度。2010年6月9日,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区分局治安大队收到浙江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 统手机短信报警,称浙江中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安员王云系网上逃犯, 立即组织人员,在其住所当场将该人 抓获。 2011年4月11日,江西省上饶 市公安局三清山保安服务公司录入保安员张鸿明信息时,发现该保安员涉嫌诈骗22.9万元人民币,是一名全 国在逃人员,治安总队立即通知公安 部门实施抓捕行动,于当日将其抓获。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截至2011年4 月,通过系统比对,浙江省公安厅发现逃犯61名、前科劣迹人员3561名,高 危人员512名、精神疾病患者58名,成功抓获逃犯18名。上海市公安局发现重点人员760名,其中有前科劣迹人员493名,精神病人117名。江西省公安厅还在系统中新增加轨迹跟 踪功能,通过对保安员日常行为轨迹进行跟踪,共检测到了非正常消费行为5945人次,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综合调查情况来看,我国保安监 管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在偏远的不发达地区,保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待 加强力度。即使在沿海发达地区,也尚存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配套设备紧缺,上海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做过统计,操作熟练的基础信息和指纹 信息需要花费10至15分钟,而2011 年4月为止,上海市每个派出所只配备了一套“金手指”采集设备,在没有案件审理的前提下,每个派出所1天最多采集40名保安员信息。

另外,现阶段的保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仅是利用信息技术将流程“固化”,下一步应该大胆创新,逐步实现流程“再造”,这才是信息化建设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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