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天负责停车收费,晚上负责巡逻,我们都归物业公司管理。董平对自己是停车收费员还是保安员这个问题并不关心,这两项工作全部由他一人承担,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通。董平所在的是北京的一个居民小区,穿的是物业公司发给的服装。
记者在北京火车站附近的停车场看到,负责停车的管理人员,胸前都会有一个小牌子,以注明其职责所在。
但在许多地方,记者看到保安员往往会同时承担停车管理员的角色。 记者曾在北京的一条马路上做过统计,马路两侧饭店、商场、住宅小区30余处,其中由保安员值勤的大概有14家左右,在这14家中保安员“兼职”停车管理员的有1家。这些保安右边是物业保安,左边是停车收费员往往是站在小区亭子内,即登记进出的车辆,也对于非本区域内的外来车辆进行收费,同时还履行保安员的职责,对陌生人员进行询问。
一个保安员告诉记者,不管是工作保安员,还是既当保安员又当停车管理员,其收入都是一样的。
记者从北京某保安公司经理处得知,一般保安员的职责中是没有停车管理这一项的,因为其不属于保安服务的内容。但是由于一些客广单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希望用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回报,因此在与保安公司签订合之时,都要明确地将这一条写入,否则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是可以拒绝履行的。经理告诉记者,对于新增加的服务,保安公司在收费上也会有所提高,也相应的提高保安员的收入。
在一些停车管理员的规定中明确写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城区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以及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杏看,保证车辆安全。其工作职责的内容在许多方向都可以和保安员的职责相吻合。唯一增加的就是收费这一项。因此由保安员充当停车管理员的角色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不过是一个工作多项职责,无需再特制安排一个人作为停车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