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及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结合东莞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宣传《条例》,收到显著成效。
2009年12月25日,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带头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熟知、熟记,会用《条例》,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扩大社会各界对《条例》 的认知程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了解保安,支持保安工作。
1月3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全市保安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的工作,要求各城区(县)与新闻媒体台作,广泛宣传《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保安公司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的贡献及保安服务业20多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广大保安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宁作出的贡献及优秀保安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保安服务业发展前景等。同时,治安支队将采取措施,全面规范东莞保安服务市场。
为更好地在全市宣传实施《条例》,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条例》内容,市公安局在公安部下发宣传图的基础上,在市保安总公司的支持下,制作了《东莞 市(保安服务管理 条例)宣传挂图》2000套、《条例》读本2000本、宣传折页20000份,宣传横幅33幅,下发到各城区(县),在主要街道,重点单位张贴,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
1月15日,以市公安局开展的法制宣传日为平台,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市保安总公司冒雨在民族广场布置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向群众散发《条例》宣传图册, 解答群众问题,各分公司也克服雨水天气在辖区内设立了咨询台,对《条例》开展了集中宣传。当天,全市共设立咨询台1 7个,布置板报10块,悬 挂横幅33幅,张帖宣传挂图300套, 向群众发出传单18000份,解答群众 提问30000多人次,接受记者采访13 人次。有效地对《条例》进行了宣传, 群众反映蔑好。
接下来,东莞市公安局将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指示精神,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并对现有保安公司、保安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对现有33家内部保安服务组织和自行招用保安单位进行备案,着力规范东莞市保安服务市场。
结合《条例》的施行,东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表示:“我们要在《条例》实施后的这段过渡期内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总公司经营效益和保安队伍的稳定。”他还要求公司上下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精诚团结,确保公司平稳迎接改制工作。